由于ofo共享單車改名ofo小黃車,一家叫做數(shù)人(上海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大怒,并且將ofo告上法庭,并索賠300萬,原因是人家早就注冊了“小黃車”的商標,ofo小黃車侵權(quán)了!
當共享單車走進人們的視線后,大部分人的眼里其實只有兩個品牌,摩拜和ofo,至于其他五顏六色的單車奈何影響力太低,基本沒有進入大家的選擇行列。
由于ofo今年5月份把自己的品牌改成了ofo小黃車后引得了一家數(shù)人(上海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大怒,并且將ofo告上法庭,并索賠300萬,原因是人家早就注冊了“小黃車”的商標,ofo小黃車等于侵權(quán)了!
起因:改名ofo小黃車太草率?
今年5月17日,共享單車ofo宣布將品牌名稱改為“ofo小黃車”。
其實,ofo之所以改名是其以黃顏色車身的緣故,使得網(wǎng)友們都將其喚作“小黃車”,話說,這個小黃車還是網(wǎng)友們的“賜名”。
有什么辦法幫助ofo拿回商標權(quán)?
要說,這“小黃車”其實是網(wǎng)友賜名,為了加強品牌形象,ofo才有的更名舉措。
其實,共享單車興起的時間不足兩年,ofo在2016年提交的“小黃車”申請略顯失去先機,這并不符合市場未動,商標先行的道理。既然在布局上已經(jīng)處于劣勢了,那么“小黃車”商標還有沒有可能拿回來呢?或許有下面2步走。
第一步:用法院判定的形式確定馳名商標的保護!
目前,即使從2015年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之日算起,尚不足三年。但是法院宣判的周期較長,在裁定的時候,可以走馳名商標的路線來“救回”“小黃車”商標。此前,蒙牛酸酸乳就因為有同行模仿,故而法院宣判其為馳名商標,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商標權(quán)益。
第二步:商標無效的路能否走通?
大家一定還記得騰訊拿回“微信”商標的曲折,早有人注冊了“微信”商標,但后法院判決“微信”歸騰訊了,原因是使用微信的群體太大了,會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,所以商評委沒有核準創(chuàng)博亞太的“微信”商標。
此案中,ofo小黃車與微信的情形有些相似,但終能不能像“微信”商標一樣幸運還要看法院的判決。
當然,也可以走商標無效的道路,在該商標被核準注冊后,利用法律賦予的“宣告無效”救濟手段,盡早實施自我救濟。
本文源自網(wǎng)絡(lu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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